山东省就业政策重大调整 自主创业减免7种费用
发布时间:2006-03-04|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256
山东省就业政策重大调整 自主创业减免7种费用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省政府于2006年1月5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对未来三年的就业政策做出了五项重大调整。这是我省自2002年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来,首次对就业政策做出全方位调整。原政策期限执行到2005年底。
五类人员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新的就业政策,五类人员可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集体企业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国有、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含符合规定条件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