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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3|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279

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落实山东省人事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信息统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了解我校毕业生就业的整体情况,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从6月24日-30日,由学校纪委、监察室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组成检查组,对我校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院)要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书的审核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请于6月28日上午10:00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6月28日至30日,学校集中对2011届毕业生劳动合同进行检查,对虚假就业信息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扣除该系(院)5%正式就业率,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检查方法

(1)对各系的劳动就业合同进行全面审核、检查,对不合格的剔出和修改。

(2)检查、走访系(院),并通过走访和电话抽查毕业生或签约单位。

(3)设立监督电话(0531-86593008、86593050)。

 

 

 

纪委、监察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