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首页 > 学生服务 > 政策法规

辽宁省鞍山市发布2009年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8|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19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不仅关系到大中专毕业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应对2009年较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切实做好促进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09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目标是:毕业生就业率力争达到90%以上,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实施十项举措,全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我市人才市场全年为毕业生提供有效就业岗位不少于18000个,举办洽谈会不少于100场,其中毕业生大型专场专题洽谈会不少于20场;市人才市场每周五、周六举办求职招聘会,全年确保不少于1500家次企业进场招聘。鞍山人才网、鞍山人事编制网等人事人才网站,常年开通网上人才市场,免费提供求职招聘信息,每月举办一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专题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


  (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不少于500个岗位接收毕业生。2009年,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主要用于安排毕业生,通过2次面向社会的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政府“花钱买岗位”,为毕业生提供岗位不少于1550个。一是选聘5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二是继续实施“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选聘200名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三是认真做好市政府2009年八项民生工程中关于“继续提高城乡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的要求,为乡镇卫生院招聘100名本科毕业医务人员,为村级卫生室招聘300名专科毕业医务人员,引导医疗类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四是购买公共服务性就业岗位900个,其中市、县(市、区)就业服务岗位100个,主要用于安置困难家庭毕业生;乡镇、街道、社区统计员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岗位818个。 
 

   对到县(市、区)属乡镇、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按省政府相关规定偿还国家助学贷款、返还学费。


  (四)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100%提供扶持。免费为创业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专家评析、开业指导、资金扶持、进园孵化和后续服务的“八位一体”帮扶机制。全面落实税费减免、贷款担保、场地安排、项目孵化等各项扶持政策。为创业毕业生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家结对帮扶,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援助,帮助毕业生成功创业,进而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积极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将我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增加至300个,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专业范围,对有意愿参加见习的毕业生100%提供见习岗位。通过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后,推荐毕业生参加3—6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政府及见习单位分别为毕业生每月各发放生活补贴 300元。适时举办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场推荐会,最大限度满足见习毕业生的需求。


  (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措施,提高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就业上岗能力。对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毕业生100%提供培训,对完成技能培训的毕业生发放 300元的交通补贴。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全部纳入“普惠制”培训范围,针对毕业生的不同培训需求,可进入鞍山职教城中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学习,同时对参加培训的农村家庭毕业生提供住宿条件,切实为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创造条件。


  (七)为申请就业援助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推荐就业岗位。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帮助申请就业援助的困难家庭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主动为他们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重点推荐,并优先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困难家庭毕业生全部得到安置。申请就业援助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在未就业前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


  (八)全面启动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为创业毕业生提供条件。2009年,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增至10个,对创业毕业生全面开放,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 “一条龙”式的服务,扶持毕业生创业项目做大做强。在达道湾工业园区设立的“鞍山市大学生创业园”,于3月底前挂牌并投入使用。


  (九)构建完善的市、县(市、区)、乡(街道)毕业生就业工作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作用,把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触角延伸到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设立服务窗口,确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毕业生状况进行普查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毕业生就业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实名制登记、逐级汇总月报制度,实现全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全覆盖。


  (十)打造促进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一是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开展十项免费服务:即免费参加市场和网上招聘、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参加就业见习、免费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提供人事代理、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提供创业服务、免费进园孵化。二是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在毕业生报到、就业高峰期间实行无假日服务。三是通过鞍山人才网、鞍山人事编制网“毕业生就业咨询热线”,及时地为毕业生答疑解惑;在新闻媒体开辟毕业生就业专栏,宣传政策,定期发布用人信息,切实做好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三、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合力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之中。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积极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要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证。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政策,积极搭建服务平台,举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活动,与全市上下联动,共同做好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辖区内企业增强人才储备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发挥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吸纳接收毕业生就业。


  (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提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政策措施,从政策上给予支持,从服务上给予方便,统筹协调,相互协作,形成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整体合力。


  (四)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及督促检查力度。市政府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实行定期检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同时,全市适时开展毕业生就业评优工作,对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形式的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