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第三十八期职业指导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31|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417
通 知
各分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社部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工作的质量,加强职业指导师资力量,实现职业指导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四化”目标,全面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就业工作人员参加省人社厅训练中心与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共同举办的山东省第三十八期职业指导师培训班。
一、 培训对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各分院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
二、 培训内容
职业指导新理念、新实践、新操作;创业指导;典型案例分析;山东就业形势和就业服务现状及分析,学生就业制度、政策和流程;学生就业准备全程指导及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毕业生择业方法和技巧指导;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规知识。
三、 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指导师报名条件
申报 等级 申报 条件(具备 条件之一者) | 助理职业指导师 | 职业指导师 | 高级职业指导师 |
高中、中专 毕业(含同 等学历) | 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一篇 |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担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
大学本科(含同等学历) | 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者;2、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一篇。 | —— |
硕士含同等学历
| —— | 连续从事本职业满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二篇,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 —— |
博 士 | —— | —— | 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3年,胜任工作;2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
四、 培训时间
1. 5月11日下午13:00—18:00报到
2. 5月12日—5月16日 脱产培训
3. 5月17日、18日 资格考试
五、 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山东省残联机关招待所(济南市天桥区铜元局前街48号,五龙潭公园北门对面)
授课地点:招待所四楼会议室
六、 培训费用
职业指导员:培训费1380元
助理职业指导师:培训费1880元
职业指导师:培训费2580元
高级职业指导师:培训费3680元
鉴定报名费:350元
照片采集费:15元/人
注1:学校统一为各位教师选报职业指导师
注2:学校统一支付培训相关费用
注3:食宿费用自理
七、 申报材料
1. 最高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工作证明。
2. 照片一律现场采集。
3. 报考职业指导师的人员需交已发表论文原件一篇,报考高级职业指导师需交已发表论文原件二篇,答辩论文一式三份。答辩论文题目及格式要求见网站www.szyedu.com上述资料由学员于报到时交会务组。
注:单位工作证明由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出具。
八、 注意事项
1. 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填写附件中的信息采集表,于4月4日17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qlnujy@163.com;纸质版加盖分院党总支章,由党总支书记签字后报送就业指导中心。逾期未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 实际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确定。
3. 培训期间严格考勤,不接受请假。学员任何理由缺勤均按照旷工处理,所在单位当年就业考评成绩不得为优秀。
4. 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应当认真学习,积极准备资格考试。凡是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学员,以后不再为其提供任何外出培训的机会。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4年3月26日
附件:职业指导师培训信息采集表
职业指导师培训信息采集表
所在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学位 | 职务 | 培训 时间 | 培训级别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论文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论文题目、作者位次、发表时间和发表刊物) |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