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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发布时间:2012-02-08|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77

根据人社部等制定、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公共财政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财政支出逐步向民生倾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

规划强调,“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行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完善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

  规划提出,“十二五”我国将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发挥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为实体经济发展和就业创造良好的宏观金融环境;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和自主创业,落实促进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财税支持政策。

  据新华网报道,“十二五”时期我国还将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对外贸易政策,将对国内就业的影响作为制定进出口政策,以及处理贸易争端的重要依据。同时,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在小型微型企业就业、临时性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