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业歧视还得靠法治
发布时间:2013-05-18|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95
只有真正从严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行动告诉用人单位,用人权是你的,但公平是大家的,破坏就业公平就必须付出代价,用人单位才不敢触碰违法边界。 面对今年这个“最难就业年”,国办发布关于大学生就业的通知,要求“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三个“不得”之下,应者几何,违者几何? 不久前就有报道称,有用人单位学历查三代,还有不少单位只要男生、只要某地户口等等,这种赤裸裸的就业限定,让不少大学毕业生大为苦闷。那么,有了国家的严禁通知,大学毕业生就能解闷了吗? 未必。就业市场人才供大于求是不争的事实,虽有“看得见的手”在指导调控,但“看不见的手”力道和惯性也不小。用人单位出于自身需要,基于可挑选余地大的现状,在重点大学毕业生和三类院校毕业生之间,如果没有外在制约,恐怕很少会有选后者的。你有禁令,他不贴通知就是了,但内心里仍按自己的标准招聘,其奈我何? 是以,面对形形色色的就业限制条件,去有形的易,去无形的难。根本原因在于就业市场的蛋糕还不够大,想管用人单位的公平招聘,就难免挂一漏万。这个蛋糕要做大,根本还是靠经济发展,靠做大中小企业。多给中小企业金融、政策等各方面的扶持,中小企业吸引就业的主力军作用和优势就会更强。 当然,不是说政府不能管就业市场的公平问题,但要有个边界,既要防止手伸得太长,又要防止缺位。弄清哪些是政府该管的,哪些是管不了也管不好的。因此,面对用人单位的就业限制条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看哪些是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哪些属于就业歧视。是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的,政府干预不仅不妥,恐怕也无效。属于明显的就业歧视,比如设定性别、户籍限制,那就由不得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治之。 这方面可依据的法条不少,却很少见有哪个单位因为就业歧视被法办了。不玩真的,只流于口头和文件、文字游戏,变成纸老虎,就没有人会拿它当回事。只有真正从严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行动告诉用人单位,用人权是你的,但公平是大家的,破坏就业公平就必须付出代价,用人单位才不敢触碰违法边界。相比法律的制定,这种对法的执行,其实要难得多。因此,在这方面还需要多花心思,多用行动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