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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06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10|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347

 

关于做好我院2006届

毕业生就业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系:

为做好我院2006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编报及其相关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上报2006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派遣手续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93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就业方案的方式和范围

    自2006年开始,我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内就业一律实行网上签约,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统一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就业方案上报后,学校不能再修改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和签约信息。

我院上报就业方案的范围为国家计划招收的2006届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二、报审就业方案的时间、地点

 各分院、系报审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时间为2006年6月23日, 地点在南校区实验楼511室。

三、省就业主管部门对编报就业方案的要求

1、我院毕业生就业方案报山东省人事厅审批。

2、就业方案为一次性报送,经审核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不再调整。因特殊情况需改派的,8月15日以后由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升学的毕业生(已签约的须解除就业协议),就业方案按升学编报,不发就业报到证。

4、不同类别毕业生的派遣去向:

(1)省内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网上签约后,在网上报同级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审批。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在网上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上需毕业生本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学校网上审核通过后,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才能列入省就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