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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大学生首成就业援助对象

发布时间:2012-12-28|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69

27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办的“全国就业援助月”在济南启动。与往年不同的是,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今年首次成为就业援助对象。
    在“全国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现场,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表示,“除了贫困家庭的失业人员,今年我们又增加了一项,就是家庭困难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而山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大学生就业帮扶一直是就业政策的重要促进对象,但在全国的就业援助行动中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援助对象,这还是第一次。
    人社部统筹就业处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校毕业生每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就业群体,现在这个群体的一部分也成了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今年全国的高校毕业生已经达到了700万人,这些年高校扩招的累积效应正在显现。”这位负责人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就业预期较高,高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不接轨,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遇到的难题。“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他们更需要帮助。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找到更好岗位的缓冲时间。对整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好事。”
    采访中,信长星表示,全国各地市就业服务机构将依托我们的街道居委会,对每一个就业困难家庭,逐一拜访,逐一造册登记,实名制信息全部纳入就业监测网络。
    对此,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学家兼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大学生群体的就业难题,只是薪酬水平和期望有落差。过去能不能找到工作的问题,到现在成了找到工作理想不理想的问题,这只能说明大家就业的时候,目标发生了变化。他表示,虽然我国的经济有所回落,但在这个过程中,就业形势应该是很稳定的。毕业生不挑不拣的话,可以说就业机会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