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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六举措促进城镇教师下乡

发布时间:2006-03-31|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316

 教育部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实施六项举措推进城镇教师下乡,尽快提升农村学校的师资质量。 
  这六条举措包括: 
  第一,积极做好大中城市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各省要重点充实边远贫困地区教师资源薄弱学校的师资力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鼓励和支持城市办学质量比较高的中小学与农村学校建立办学共同体。 
  第二,要把县域内城镇教师定期到农村任教作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最重要的举措之一。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城镇中小学教师的编制,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的结构比例,积极促进城镇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定期选派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并且统筹安排好其他城市的教师到当地农村执教的工作。对于继续补充的新教师,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原则,优先满足农村中小学的需要。 
  第三,积极探索实施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各地要抓住建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契机,探索农村学校新教师的补充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在边远贫困地区师资紧缺的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教师岗位,公开招募大学毕业生到岗任教。 
  第四,鼓励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不断增加新任公务员和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数量。同时要选派一定数量的高校尤其是师范学校新聘的教师到西部任教。 
  第五,组织师范生实习执教。师范学校要组织高年级的师范生到农村实习执教,在农村建立实习基地。在保证师范生培养质量和实习支教连续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实习执教多种有效途径。 
  第六,积极开展多种途径的智力支教活动。各地要因地制宜拓宽支教渠道,组织开展短期执教、兼职支教等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智力支教活动。智力支教活动包括“特色教师讲学团”,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代教带帮等或“走教”、“联聘”,送优秀教师示范课、远程教育课件下乡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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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师范司提供的数字:截至2005年,我国普通中小学共有专任教师1036.38万人,其中,小学教师有559.25万人、初中教师347.18万人。统计数字显示:小学教师大多在农村,初中教师有半数在农村,农村小学和初中的教师数量合计为510.23万人,占到了全国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的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