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关于在信息网上签约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6-03-23|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383
重要提示:关于在信息网上签约的说明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网上招聘、求职、择业的平台,是正式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的平台。在此信息网上的任何签约方面的操作都具备法律效力,受劳动法的保护。毕业生毕业派遣、落户手续的办理也完全依照信息网记录的信息办理。
当您接到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时,请详细查看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是否符合自己的求职要求。当您选择“应约”操作时,即表示您同意与该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并且是签定了正式协议,这是受劳动法保护的,这时您就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了。此时一方解除协议必须征得另一方和就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不违约的一方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违约,必须有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就业主管部门才能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同时违约方需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违约费用。
山东教育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