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时间:2006-03-09|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381
通 知
毕业生同学:
首先向女同学致以节日的问候!
目前我院毕业生同学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同学们引起足够的重视,经过我院就业指导中心老师具体分析与整理现阐述如下,请毕业生同学在求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此类问题需要慎重考虑、认真对待。对于自己吃不准的事情,积极征求所在分院系和就业指导中心老师的意见,以免落入就业陷阱。同时,同学们在求职的过程中除了积极搜索有关招聘信息之外,还应认真浏览各专业就业网站有关毕业生权益保护、就业政策法规就业技巧等就业指导文章,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个人的求职就业能够顺利进行。
第一、不当收费
一些企业在招聘毕业生时收取报名费,“决定录用”以后向学生收取风险抵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这些都是不合理的收费,毕业生求职的时候应该拒绝。有些公司根本就是非法的,招聘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只是为了骗取报名费等费用。对此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第二、协议或合同只对企业单方面有利
比如条款中只规定了求职方违约的处罚措施。这样就会导致如果求职的毕业生违约会承担违约责任(如被罚款等),而企业违约则以合同或协议条款中未规定相关处罚措施而逃避责任。
再次预祝同学们求职顺利,尽早找到自己合适的工作。
山东教育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