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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2010年就业指导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10-21|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114

各系: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建立更加完善的院、系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同时进一步明确就业工作责任,更加科学、高效地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系2010年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本次考核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0年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工作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考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 考核对象、范围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各系,考核范围为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与服务工作,考核内容为:工作条件、工作状况、工作成效、学生评价及附加项目。

三、 考核方法及步骤

第一阶段:各系自评阶段(10月20日-11月10日)

各系依据《齐鲁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建立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档案,开展自评工作。填写《齐鲁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自评得分表》,撰写《2010年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工作设想、改进措施等,报告字数不超过 3000 字。届时我院将各系就业工作报告汇总编印成册,由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工作组专家组进行考核前查阅。

第二阶段:学院考核阶段(11月15日-11月22日)

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工作组依据《齐鲁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对各系2010届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方法为:听取系就业工作汇报;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和进行学生问卷测试,听取各方意见;进行综合测评等。届时,考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总结反馈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工作组汇总全院考核评估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学院大学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汇报。并报请大学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依据本次考核成绩,结合我院2010年就业工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四、 有关要求

1、本次考核评估工作的开展要以《齐鲁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齐鲁师院字 【2010】39号)为考核依据。

2、各系在第一阶段必须实事求是的对本系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进行自评,自评工作结束时,将《齐鲁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自评得分表》和《2010年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自评报告》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工作组必须客观公正的对各系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于第三阶段结束时形成书面报告,考核最终结果将在12月15日前面向全院公布。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