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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1|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169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091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和就业形势产生不利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压力增大,形势不容乐观。为做好2009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长远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高校稳定与社会和谐,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规模逐年增加,我省宏观就业形势严峻,加之金融危机的影响,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2009年我省共有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42443人,其中:研究生2203人,本科生25270人,专科生14970人,比2008年减少6774人,减幅13.76%。虽然毕业生总数有较大幅度减少,但大量往年未就业毕业生的存在,使得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分析,准确判断面临的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

 

各高等学校要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毕业生就业工作,把这项工作摆在学校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放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来统筹安排,健全就业部门和院系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就业工作必需的人员和经费。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职能部门和院系,加强指导;院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班级,关心和帮助每一个学生的就业;辅导员、班主任要了解每个毕业生的就业进展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学校要主动跑市场、找信息,了解用人需求,与用人单位联系,广开就业渠道。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力度,抓紧提出应对措施,迅速动员部署,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措施,逐级落实责任,确保2009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增长。

 

二、拓宽渠道,努力提高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