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20-04-10|发布人: 齐鲁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3129
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在国家及省就业工作方针政策指引下,在院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及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领导下,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大学生各项就业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的分析与预测,开设就业指导课,逐步实现全程化就业教育及指导,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就业观念;
2.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往届毕业生或有关专家到我院对毕业生进行指导;
3.依托网站、报纸、电视等有效媒体,积极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全院毕业生发布需求信息;
4.负责建立校内人才市场,组织各种形式的供需洽谈会和校内招聘活动;
5.依托各系认真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活动。
二、就业技能培训;
1.定期对对各系从事就业管理、指导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2.毕业生的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
三、就业手续的办理;
1.负责全院毕业生生源的整理、汇总、核查及信息上报工作;
2.按照省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
3.根据不同情况分批次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和改派、缓派工作;
4.负责毕业生推荐材料和《就业协议书》(含网签)等材料的管理和审核;
5.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评选、申报优秀毕业生,负责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6.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
7.毕业生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毕业生档案转递;
1.毕业生档案的核收工作;
2.核分至生源地、各用人单位或升学院校;
3.分送或寄发档案。
五、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
六、就业信息网站的建立、维护及完善;
七、接待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其家长来访,介绍、宣传我院综合实力和我院毕业生就业政策;
八、完成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做好工作记录以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职责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是在招生就业指导处的领导下,从事就业创业指导教学与科研的教学研究组织。教研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遵守和执行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制定教研室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工作的质量监测与保障。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教研室建设工作,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
三、负责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做好教师考核和评价。
四、负责就业网络课堂建设、推广应用工作,管理职业规划测评系统,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五、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就业指导水平。
六、配合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咨询工作,举办各类就业创业讲座,做好工作总结、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各类职业资质认证培训,做好管理和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31—66778291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联系电话:0531—66778291